服务地区: 成都 都江堰 双流 郫县   成都市区  成都周边
问答
公司现发生重组业务如何确定重组日?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5-06-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七条的规定,《通知》中规定的企业重组,其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债务重组,以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
  (二)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
  (三)资产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日为重组日。
  (四)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
  (五)企业分立,以分立企业取得被分立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
优秀顾问
彭经理

 

 400-600-5095
李经理

 

 400-600-5095
董经理

 

 400-600-5095

新闻资讯

更多>>
精灵首页 | 关于精灵 | 成功案例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资讯中心 | 联系我们 | 免费申请服务

Copyright@2009-2014    精灵网(www.75109.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精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蜀ICP备14018699号-1
关注精灵网微博:

友情链接:成都康明斯发电机 成都注册公司 成都网站维护公司 柴油发电机 一元广告投放 免费网站收录 西部云计算中心